刑事自訴案件被告人不到庭,刑事自訴被告人不到庭怎么辦,刑事自訴被告人不到庭的法院中止審理。在自訴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應當裁定中止審理。被告人歸案后,應當恢復審理,必要時,應當對被告人依法采取強制措施,確保訴訟程序的順利進行。當自訴狀向被告人送達以后,如被告人不到庭,案件不能審理,法院只能作出中止決定。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七十五條被告人在自訴案件審判期間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審理。被告人到案后,應當恢復審理,必要時應當對被告人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被告人到案不能,詐騙賠償可以撤銷起訴嗎,詐騙賠償在宣判之前是可以撤銷起訴的,撤銷起訴應當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應當按撤訴處理。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九十五條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應當按撤訴處理。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經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附帶民事部分可以缺席判決。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公告送達以外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可能導致刑事案件審判過分遲延的,可以不將其列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告知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民事案件被告人不到庭,刑事傳喚不到會怎樣,
依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并根據身份、案情不同,接到刑事傳喚通知后不到案的行為,將導致以下后果:
1、按撤訴處理。自訴人如果經兩次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按撤訴處理。
2、缺席判決。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經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附帶民事部分可以缺席判決。
3、拘傳。接到刑事傳喚通知后不到案的行為,對被告人可以采取拘傳手段。
4、逮捕。接到刑事傳喚通知后不到案的行為,如果影響審判活動正常進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決定逮捕。
辯護人被告人不到庭,刑事案件證人可以不出庭作證嗎,刑事案件證人可以不出庭作證。即控辯審三方都認為沒有必要出庭的證人可以不出庭,經辯護律師申請人民法院通知的證人可以自己決定是否出庭。刑事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拒絕包括法院要求的出庭請求。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第一百九十三條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沒有正當理由不出庭作證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民事案件被告人不到庭,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怎么進行,
一、關于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方面:
1、被害人死亡后,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作為近親屬都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有的法院全部列為原告人參加訴訟??梢宰屗麄冞x定一個代表人參加訴訟,或者由法院按照繼承的程序,直接指定一個第一程序繼承人參加訴訟。
2、被害人沒有死亡,但因傷不能參加訴訟,委托其近親屬或者其他人參加訴訟的,被害人仍是原告人。受委托的人不能成為原告人,其身分是委托代理人。
3、不論被害人是否死亡,為被害人支付醫(yī)療費、喪葬費等費用的單位、個人,不能作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
二、關于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方面:
1、刑事被告人。按照民事法律,缺席判決必須有明確的被告人,并經合法傳喚拒不到庭。
2、沒有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只有實施了犯罪行為的刑事被告人才能成為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人。
自訴 被告人拒不到庭,拘傳適用的條件是什么,刑事拘傳的適用條件是:
1.適用對象是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經合法傳喚拒不到案或者根據案件情況需要采取拘傳強制措施的。
民事拘傳的適用條件: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自訴 被告人拒不到庭,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拘傳的使用條件是什么,《刑事訴訟法》中拘傳的適用條件是對經依法傳喚拒不到庭的被告人,或者根據案件情況有必要拘傳的被告人,可以拘傳。拘傳是指偵查機關對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強制其到案接受訊問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四十八條對經依法傳喚拒不到庭的被告人,或者根據案件情況有必要拘傳的被告人,可以拘傳。拘傳被告人,應當由院長簽發(fā)拘傳票,由司法警察執(zhí)行,執(zhí)行人員不得少于二人。拘傳被告人,應當出示拘傳票。對抗拒拘傳的被告人,可以使用戒具。
辯護人被告人不到庭,刑事傳喚是強制措施嗎,
刑事傳喚不屬于刑事強制措施。根據《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強制措施有五種,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拘留和逮捕,刑事傳喚并未包括在法定的強制措施中。
接到刑事傳喚通知后不到案的后果:
1、按撤訴處理。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之規(guī)定,自訴人經兩次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按撤訴處理。
2、缺席判決。
3、拘傳。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guī)定,對經依法傳喚拒不到庭的被告人,可以拘傳。
4、逮捕。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的規(guī)定,被取保候審的被告人經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案,影響審判活動正常進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決定逮捕。
被告人到案不能,撤回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后果是什么,撤回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后果是不影響對公訴案件的審理,撤回后對撤回人的民事訴訟請求不予支持。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撤回申請是否準許是由人民法院決定。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五十八條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應當按撤訴處理。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經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附帶民事部分可以缺席判決。第一百六十三條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除刑法、刑事訴訟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釋已有規(guī)定的以外,適用民事法律的有關規(guī)定。
民事案件被告人不到庭,法院判刑雙方都到場嗎,法院判刑雙方不要求都到場。刑事案件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刑事開庭時由檢察官公訴方出庭,受害方可以不出庭。開庭的時候,審判長查明當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 在被告人最后陳述后,審判長宣布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guī)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二)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
(三)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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