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公訴轉自訴的案件都能和解嗎,公訴轉自訴不能進行調解。公訴轉自訴案件即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條第三項規(guī)定,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chǎn)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這一類公訴轉自訴案件,案件本身屬于公訴案件,只是通過自訴形式進行糾正,根據(jù)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本法第二百一十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案件不適用調解。這類案件本來就是應當公訴的案件,所以不能調解。
公訴案件與自訴案件,公轉自訴案件可以和解嗎,公訴轉自訴不能進行調解。公訴轉自訴案件即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條第三項規(guī)定,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chǎn)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這一類公訴轉自訴案件,案件本身屬于公訴案件,只是通過自訴形式進行糾正,根據(jù)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本法第二百一十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案件不適用調解。這類案件本來就是應當公訴的案件,所以不能調解。
自訴案件不能和解,公訴轉自訴案件能和解嗎,公訴轉自訴不能進行和解。
公訴轉自訴案件即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條第三項規(guī)定,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chǎn)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這一類公訴轉自訴案件,案件本身屬于公訴案件,只是通過自訴形式進行糾正,根據(jù)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本法第二百一十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案件不適用調解。這類案件本來就是應當公訴的案件,所以不能調解。
可自訴可公訴案件,自訴案件的二審能不能反訴,不能,自訴案件分為三種,前兩種可以進行調解,但是公訴轉自訴不可以調解,這是在一審當中。所以二審如果自訴案件的刑事部分提出反訴,是不能統(tǒng)一說可以調解的,因為自訴案件還包含了公訴轉自訴的情況。因此,刑事訴訟法就統(tǒng)一規(guī)定為不進行調解,直接告知另行提起反訴,這是為了保障當事人的上訴權,不進行任何處理(包括調解)。而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起反訴,可以先行調解,注意是可以而不是應當。調解不成,另行起訴,也是為了保障當事人的上訴權。這里是適用的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
錯將公訴案件提起自訴,公訴轉自訴不能反訴嗎,公訴轉自訴不能反訴,因為公訴轉自訴本質上是公訴案件。公訴轉自訴是指被害人對于有證據(jù)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chǎn)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并已作出決定的案件,依法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制度。法律依據(jù):《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二條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本法第二百一十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案件不適用調解。人民法院審理自訴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羈押的,適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guī)定;未被羈押的,應當在受理后六個月以內(nèi)宣判。第二百一十三條自訴案件的被告人在訴訟過程中,可以對自訴人提起反訴。反訴適用自訴的規(guī)定。
為什么侵占罪是自訴案件,公訴轉自訴案件能否調解,
公訴轉自訴案件不能調解。
公訴轉自訴案件其實是對公安機關,檢察院行為的一種審查,是一種監(jiān)督糾錯機制。它本質上仍是公訴案件,只不過賦予了被害人自訴的救濟權利,因此是不允許調解的,其相關法律規(guī)定如下:
1、《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guī)定對于有被害人的案件,決定不起訴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jīng)Q定書后七日以內(nèi)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人民檢察院應當將復查決定告知被害人。對人民檢察院維持不起訴決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被害人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有關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2、《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第3款的規(guī)定“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chǎn)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被害人有權提起自訴。
雖然公訴轉自訴案件不允許調解,但是根據(jù)法律相關規(guī)定,可以進行和解。
不能調解案件刑事,自訴可以轉公訴嗎,自訴可以轉公訴。自訴轉公訴的案件僅限于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包括故意傷害(輕傷),非法入侵住宅,侵犯通信自由,重婚,遺棄案等。其余情況下,自訴不能轉公訴。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條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chǎn)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公訴案件為什么都沒律師,刑事自訴案件的調解和和解是指什么,刑事和解與刑事調解不是一回事。刑事和解和刑事調解只適用于刑事自訴案件。其中,所有的自訴案件都可以進行和解,而刑事調解只適用于除公訴轉自訴外的其他刑事自訴案件。
刑事和解是刑事自訴案件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xié)議,是自訴人向法院申請撤訴的一種是由。刑事調解是刑事自訴案件雙方當事人在法院主持的調解下,達成調解協(xié)議,并由法院制作調解書的活動。刑事調解時法院結案的一種方式。
尋釁滋事公訴案件不能私了,侵占罪可以調解嗎,侵占罪可以調解。我國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三類自訴案件中,前兩類自訴訟案件: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均可調解;而第三類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chǎn)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即公訴轉自訴的案件不能調解。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條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chǎn)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妨害作證罪自訴案件公訴案件,只有自訴案件可以反訴嗎,可以,只有自訴案件中被告人可以提起反訴,反訴適用自訴的規(guī)定。 自訴案件法院可以進行調解,但是公訴轉自訴案件除外。反訴的被告必須是本案自訴人;反訴的內(nèi)容必須是與本案有關的犯罪行為;反訴的案件必須是屬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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