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能否撤銷債務人無償轉讓的財產(chǎn)?
一、債務人無償轉讓的財產(chǎn),債權人能撤銷嗎
債務人無償轉讓的財產(chǎn),債權人是否可以撤銷應視情況而定。
債務人在債務到期后,放棄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等情形轉讓財產(chǎn)的,屬于無償轉讓財產(chǎn)。
若債權人轉讓財產(chǎn)的行為是為了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xiàn),或者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chǎn),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如果不是則不能。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chǎn)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chǎn)權益;
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xiàn)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條,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chǎn)、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受讓他人財產(chǎn)或者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xiàn),債務人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條
[1]《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九條
二、債務人轉讓房產(chǎn),債權人是不是就可以直接行使撤銷權
債務人轉讓房產(chǎn),債權人并不能直接行使撤銷權,債權人只有在具備以下條件時才可以行使撤銷權1、債權人與債務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債權債務關系;
2、債務人對其財產(chǎn)或者財產(chǎn)權益進行了不合理的處分;
3、債務人的行為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xiàn)。
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fā)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chǎn)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chǎn)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xiàn)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條
三、只要債務人轉讓房產(chǎn),債權人就可以行使撤銷權嗎
債務人轉讓房產(chǎn),債權人并不能直接行使撤銷權,債權人只有在具備以下條件時才可以行使撤銷權1、債權人與債務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債權債務關系;
2、債務人對其財產(chǎn)或者財產(chǎn)權益進行了不合理的處分;
3、債務人的行為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xiàn)。
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fā)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chǎn)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chǎn)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xiàn)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條
四、債權人撤銷權可以對抗善意取得的嗎
1、債權人的撤銷權只有在債務人有逃避債務償還行為,對債權人造成損害時才能行使的,但如果第三方善意取得的,債權人不得行使撤銷權。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條
【善意取得】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chǎn)或者動產(chǎn)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
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chǎn)或者動產(chǎn)的所有權
(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chǎn)或者動產(chǎn)時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三)轉讓的不動產(chǎn)或者動產(chǎn)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當?shù)怯浀囊呀?jīng)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jīng)交付給受讓人。受讓人依據(jù)前款規(guī)定取得不動產(chǎn)或者動產(chǎn)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適用前兩款規(guī)定。
第五百三十八條【無償處分時的債權人撤銷權行使】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chǎn)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chǎn)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xiàn)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第五百三十九條【不合理價格交易時的債權人撤銷權行使】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chǎn)、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受讓他人財產(chǎn)或者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xiàn),債務人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九條
五、務人無償轉讓的財產(chǎn),債權人能撤銷嗎
債務人無償轉讓的財產(chǎn),債權人是否可以撤銷應視情況而定。
債務人在債務到期后,放棄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等情形轉讓財產(chǎn)的,屬于無償轉讓財產(chǎn)。若債權人轉讓財產(chǎn)的行為是為了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xiàn),或者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chǎn),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如果不是則不能。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chǎn)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chǎn)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xiàn)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條,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chǎn)、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受讓他人財產(chǎn)或者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xiàn),債務人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條
[1]《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九條
六、企業(yè)債權人放棄債權可以撤銷嗎,有沒有法律規(guī)定
法律咨詢解答1、一般情況,企業(yè)債權人放棄債權不可以撤銷。放棄債權是單方法律行為,債權人放棄債權的意思表示是不可撤回的,即自債權人向債務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產(chǎn)生了債務消滅的法律效力。
2、企業(yè)債權人被宣告破產(chǎn)時,因債權人不得任意處分其債權,故不得為免除的意思表示,所作出的債權免除行為,企業(yè)的債權人可以主張撤銷。風險提示
1、對于公司放棄債權的行為,是屬于債權人放棄債權的情況,也是屬于債務消滅的情況。
2、債權人放棄債權屬于他自己的一項權利,只要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且不損害公司及股東的合法權益,債權人放棄債權的行為就是成立的。
相關法律規(guī)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條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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