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解除的法定條件,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的條款有哪些?
一、買賣合同解除的法定條件,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的條款有哪些
合同解除包括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有約定的按約定,沒約定的按法定。約定解除其靈活性一般較強只要不違反法律 或者行政法規(guī)效力性的禁止性規(guī)范,只要不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一般都可生效。雙方約定解除的自雙方約定解除的合意發(fā)生之時即產生效力。違約只是條件之一,具體需要看合同類型,比如買賣合同雙方不存在違約,但合同標的物在合同履行之前因客觀情況比如因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標的物損毀不能交付而解除。合同約定解除的條件,即指由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未來可能出現的解除合同的條件,是當事人以將來客觀上不確定的事實作為合同是否解除的條件。因此合同當事人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首先必須是一個事實,這個事實將來也許會發(fā)生,也許不會發(fā)生。
二、房屋買賣合同解除的條件是什么?
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合同的法定解除,指當法律上的原因出現的時候,合同當事人可依法行使解除權。法定解除的情形一般包括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示不履行主要債務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仍未履行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5、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以上是房屋買賣合同解除糾紛的規(guī)定如果以上沒有解決您的問題,歡迎到聽律網網咨詢,為您提供專業(yè)的律師服務。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解除有何條件
1、房屋主體質量不合格
購房者在驗收房屋的時候發(fā)現房屋主體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可以拒收房屋。
2、房屋面積誤差超過合同約定
一般在買賣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中會約定存在房屋面積誤差如何處理,按照《解釋》中第十四條的,在房屋買賣過程中,如果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中所注明的房屋面積與實際相比縮水超過了3%,且雙方沒有對此問題約定好解決方法,購房者可申請退房并解除合同,出賣方則應無條件返還其已付房款及利息。
3、逾期交房
現在大多數的新房都是以期房的形式出售的,期房的房屋交付時間存在很多不確定的因素。按照《解釋》第十五條,如果出賣方延期交房,購房者已經明確通知催促后三個月仍未交房的,購房者可單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出賣方返還其已付房款及利息。
4、無法辦理產權證書
大家在購買房屋的時候都會比較關注該房屋是否能夠辦理產權證書,無法正常按時辦理房屋產權登記的情況,在購房過程中時有發(fā)生,如非購房者自身原因導致無法辦理產權登記的,也非出賣方原因的話,雙方可自行解除合同,出賣方需返還購房者已付房款。
5、開發(fā)商擅自變更規(guī)劃設計
指在商品房預售之后,開發(fā)商變更規(guī)劃設計,影響房屋結構、戶型、空間尺寸、朝向、整體環(huán)境等。開發(fā)商應按照批準的規(guī)劃、設計建設商品房,商品房銷售后,開發(fā)商不得擅自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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