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擔保合同中債務全部清償是什么意思?
一、請問擔保合同中債務全部清償是什么意思
保證期限至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終止的約定,屬于對保證期限約定不明。不管債權人是否向保證人主張過權利,只要主債務訴訟時效未完成,保證人的保證責任就不能免除;即使債權人已經主張過權利,但保證期間仍然存在,債權人可以向保證人再次主張。
二、擔保合同中債務全部清償是什么意思
保證期限至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終止的約定,屬于對保證期限約定不明。不管債權人是否向保證人主張過權利,只要主債務訴訟時效未完成,保證人的保證責任就不能免除;即使債權人已經主張過權利,但保證期間仍然存在,債權人可以向保證人再次主張。
三、擔保合同中債務全部清償
如果擔保的主債務,債務人已經全部清償,那么擔保人無需承擔擔保責任;如果債務人沒有按期清償債務,那么擔保人就應當承擔擔保責任,向債權人清償債務,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以后,可以就清償的債務金額,向債務人追償。
四、破產清算中擔保債權什么時候清償
《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guī)定破產財產在優(yōu)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zhèn)鶆蘸?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y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本醫(y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guī)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但是由于第一百零九條規(guī)定的擔保債權是一項別除權,也就是說擔保債權可以優(yōu)先受償,而不用管《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的清償順序,可以在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zhèn)鶆罩扒鍍?,也可以在之后清償。破產法中的擔保債權是具有優(yōu)先受償效力的,但是擔保債權人行使優(yōu)先受償權利未能完全受償的,其未受償的債權作為普通債權;放棄優(yōu)先受償權利的,其債權作為普通債權。
【法律依據】
《企業(yè)破產法》第一百零九條,對破產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權利人,對該特定財產享有優(yōu)先受償的權利。
引用法規(guī)
[1]《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2]《破產法》 第一百零九條
[1]《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1]《企業(yè)破產法》 第一百零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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