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qū)分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的好處,有償合約有哪些特點?
一、區(qū)分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的好處,有償合同的特點有哪些
1、區(qū)分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的好處
1義務不同。在無償合同中,利益的出讓人原則上只需承擔較低的注意義務;而在有償合同,當事人所承擔的注意義務顯然大于無償合同。
2主體要求不同。在有償合同,當事人雙方均必須是安全行為能力人;而在無償合同,無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成為純受利益的一方當事人。
3對債權人行使撤銷權來講,如果債務人將其財產無償轉讓給第三人,嚴重減少債務人的財產,有害于債權人的債權,債權人可以請求撤銷該轉讓行為。但對于有償合同而且不是明顯的低價處分合同,債權人的撤銷權只有在第三人有惡意時方能行使。在善意取得制度中,往往也要求善意第三人系通過有償合同取得該動產,否則不能成立善意取得。
2、有償合同的特點有哪些
1當事人應盡的注意義務與責任。有償合同的債務人應盡較高的注意義務,其責任較重,應對故意和一切過失負責;而無償合同的債務人則負較輕的注意義務,僅對故意或重大過失負責。
2對締約人的要求。有償合同的當事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否則要經(jīng)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對純獲利益的無償合同,限制民事行為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訂立合同。
3行使撤銷權。如債務人將其財產無償轉讓給第三人,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請求撤銷該無償行為。如債務人將其財產有償轉讓給第三人,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只有在其轉讓價值明顯不合理且受讓人故意時,債權人方可請求撤銷該行為。
4返還義務。如果無處分權人通過有償合同將財物轉讓給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該財產的,原則上對于原物所有人不負返還義務;若通過無償合同將財物轉讓給第三人,原物存在時,第三人負有返還原物的義務。
二、無償合同與有償合同區(qū)別是什么,有沒有法律規(guī)定
無償合同與有償合同區(qū)別是是否雙方都從合同中獲得利益。有償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規(guī)定的權益的同時,必須向對方當事人償付相應代價的合同。無償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向對方給予某種利益,對方取得該利益時不予支付任何代價的合同。
三、商業(yè)活動中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的不同有什么
商業(yè)活動中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的不同之處在于1、有償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給予對方一種利益,對方要得到該利益必須為此支付相應代價的合同。
2、無償合同,是指一方給付對方一種利益,對方取得該利益時并不支付相應代價的合同,如贈與合同、借用合同等。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jīng)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jīng)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四、合同被區(qū)分為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
當事人是否可以從合同中獲取某種利益,有償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規(guī)定的權益,必須向對方當事人償付相應代價的合同。無償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向對方給予某種利益,對方取得該利益時不與支付任何代價的合同。無償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實踐中主要有贈與合同、無償借用合同、無償保管合同等。
五、有償合同和無償合同的區(qū)別有沒有法律規(guī)定
無償合同與有償合同區(qū)別在于是否各方當事人都從合同中獲得利益。有償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規(guī)定的權益的同時,必須向對方當事人償付相應代價的合同。無償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向對方給予某種利益,對方取得該利益時不予支付任何代價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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