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擔保合同的條件是什么
一、撤銷擔保合同的條件是什么
撤銷擔保合同的條件是(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gòu)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gòu)不得撤銷。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gòu)予以撤銷。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條
二、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需要承擔擔保責任嗎規(guī)定是什么
主合同解除后,除擔保合同另有約定外,擔保人并不當然免責。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承擔擔保責任。
擔保合同可約定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不承擔擔保責任。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jīng)履行的,根據(jù)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zhì),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條
三、擔保協(xié)議哪些情形下會被撤銷
所謂可撤銷的擔保協(xié)議是指,擔保協(xié)議欠缺一定生效要件,其有效與否,取決于有撤銷權的一方當事人是否行使撤銷權的擔保協(xié)議??沙蜂N的擔保協(xié)議屬于相對無效的擔保合同,之所以說“相對”,是因為在有撤銷權的一方行使撤銷權之前,擔保協(xié)議對當事人仍有效力,而在該當事人行使撤銷權,法院或仲裁機關同意撤銷該協(xié)議后,該協(xié)議無效,且無效溯及協(xié)議成立之時。根據(jù)法律的規(guī)定,可撤銷的擔保合同的可撤銷事由有以下幾項1、欺詐;
2、脅迫;
3、乘人之危;
4、存在重大誤解;
5、訂立合同顯失公平。
四、擔保合同可撤銷的情形都有哪些
擔保合同可撤銷情形分別有以下幾種一方利用對方處于危困狀態(tài)、缺乏判斷能力簽訂的擔保合同;一方實施欺詐行為簽訂的擔保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簽訂的擔保合同;重大誤解簽訂的擔保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gòu)予以撤銷。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gòu)予以撤銷。第一百五十條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gòu)予以撤銷。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條
[2]《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3]《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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