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在合同履行中,抗辯的概念有哪些?
一、什么是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合同履行中抗辯權有哪些
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是指在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下,合同當事人一方對抗對方當事人的履行請求權,暫時拒絕履行其債務的權利。
(一)同時履行抗辯權
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雙務合同(雙方互負義務)的當事人應同時履行義務的,一方在對方未履行前,有拒絕對方請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權利。
(二)先履行抗辯權
先履行抗辯權是指雙務合同中應先履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未履行時,對方當事人有拒絕其履行請求的權利。
(三)不安抗辯權
不安抗辯權是指雙務合同中應先履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有證據(jù)證明對方當事人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義務時,在對方當事人未履行合同或提供擔保之前,可以暫時中止履行合同的權利。
【法律依據(jù)】
法律依據(jù)
合同法司法解釋一(全文)第二十九條
合同當事人一方經(jīng)對方同意將其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一并轉(zhuǎn)讓給受讓人,對方與受讓人因履行合同發(fā)生糾紛訴至人民法院,對方就合同權利義務提出抗辯的,可以將出讓方列為第三人。
七、請求權競合
二、合同法的抗辯權是什么?
你好,關于您提出的合同的抗辯權是什么這個問題,參考如下合同中的抗辯權,包括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和不安抗辯權。同時履行抗辯權指雙務合同的當事人一方在他方未為對待給付以前,有權拒絕自己的履行。先履行抗辯權是指在雙務合同中因合同約定或合同本身的性質(zhì)等原因使當事人履行他們之間的有關聯(lián)性的合同義務有先后履行順序,后履行一方在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合同義務前可以拒絕履行自己合同義務的權利。不安抗辯權先為給付的一方當事人在履行之前,發(fā)現(xiàn)債務人的財務或信用狀況發(fā)生嚴重的變化,在履行之后,對方的對待給付極可能不能實現(xiàn),從而危及到先為履行一方的債權,此時可以可以拒絕履行自己合同義務的權利。
三、合同中的抗辯權是什么啊
在合同的履行中,當一方不履行或遲延履行時,另一方可以享有一定的抗辯權,這個抗辯權就是另一方可根據(jù)對方履行的情況采取繼續(xù)履行、不履行或部分履行的行為。在民法典中,主要規(guī)定了以下幾種抗辯權:
1、同時履行抗辯權所謂同時履行抗辯權,就是說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乙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
2、順序履行抗辯權所謂順序履行抗辯權,就是有先后順序,現(xiàn)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的一方有權拒絕履行。
3、不安履行抗辯權所謂不安抗辯權是指當乙方出現(xiàn)經(jīng)營狀況嚴重惡化,轉(zhuǎn)移財產(chǎn),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或喪失商業(yè)信譽的時候;
另一方可以中止履行,在中止履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理期限內(nèi)未恢復履行能力或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條,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應當先履行債務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六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fā)布,如需轉(zhuǎn)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