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確認的基本分類主要有哪些 行政確認判決有哪些概念,特征是怎樣的
一、行政確認的基本分類主要有哪些?
根據《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大政辦發(fā)〔2016〕3號),關于最低工資是多少呢?我市從2016年1月1日起,中山區(qū)、西崗區(qū)、沙河口區(qū)、甘井子區(qū)、旅順口區(qū)、長海縣和各先導區(qū)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300元調整為153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13元調整為15元;普蘭店區(qū)、瓦房店市、莊河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200元調整為143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12元調整為14元。月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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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確認的基本分類有哪些
1、按行為的動因不同可以分為依申請的行政確認和依職權的行政確認。
2、按行政確認對他種行為的關系,可以分為獨立的行政確認與附屬性的行政確認。
3、按照行政確認的對確認對象的不同,可以分為對身份、能力、事實、法律關系和權利歸屬的行政確認,這是最重要的分類。
三、行政確認判決的概念、特征和影響
確認判決是行政訴訟中應用很廣的一種判決形式,可以作為相對人提起行政賠償的根據,還可用來解決某種法律事實是否存在,某種行政行為對過去、現(xiàn)在、將來的事實是否具有效力,那么行政確認判決有哪些概念,特征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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