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了網(wǎng)貸,無力還款,不還將面臨什么?
一、欠了網(wǎng)貸,無力還款,不還會怎樣?
若是我行貸款,如有消費,請您按時、足額在到期還款日之前還款。首先逾期會不良信用記錄,影響您的個人信用及以后的信用業(yè)務;其次,逾期還款會產(chǎn)生利息及違約金;最后,長期不歸還可能會觸犯刑法,我行會保留追訴的權(quán)利。
二、無法償還網(wǎng)貸的解決方案
欠債人無力償還通常有如下處理方式1.與欠債人協(xié)商,取得對方詳細情況,可以適當延期或者減免債務。
2.如果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欠債人或許可能采取拖,如果上法院起訴,對欠債人來說一般可以拖半年到一年。
3.實在無錢可還,即使打贏了官司,法院執(zhí)行人員知道欠債人沒有錢是無法執(zhí)行的。只有在欠債人有錢拒不歸還的情況下,法院才可以抓人(包括或者以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罪追究刑事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規(guī)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jīng)債權(quán)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庇纱丝梢?,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 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于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的有關規(guī)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shù)脑?,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xiàn)有財產(chǎn)來清償。
三、網(wǎng)貸無力歸還應該做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jù)、收據(jù)、欠條等債權(quán)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jù)。
第九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視為具備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條關于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現(xiàn)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
(二)以銀行轉(zhuǎn)賬、網(wǎng)上電子匯款或者通過網(wǎng)絡貸款平臺等形式支付的,自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戶時。
第四條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出借人僅起訴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證人為共同被告出借人僅起訴保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為共同被告。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證,出借人僅起訴保證人的,人民法院應當追加借款人為共同被告出借人僅起訴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證人為共同被告。
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七條借據(jù)、收據(jù)、欠條等債權(quán)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
引用法規(guī)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第二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第九條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第二百一十條
[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第四條
[5]《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第二十六條
[6]《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第二十七條
四、網(wǎng)貸無力歸還怎么辦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jù)、收據(jù)、欠條等債權(quán)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jù)。
第九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視為具備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條關于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現(xiàn)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
(二)以銀行轉(zhuǎn)賬、網(wǎng)上電子匯款或者通過網(wǎng)絡貸款平臺等形式支付的,自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戶時。
第四條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出借人僅起訴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證人為共同被告出借人僅起訴保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為共同被告。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證,出借人僅起訴保證人的,人民法院應當追加借款人為共同被告出借人僅起訴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證人為共同被告。
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七條借據(jù)、收據(jù)、欠條等債權(quán)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
引用法規(guī)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第二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第九條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第二百一十條
[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第四條
[5]《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第二十六條
[6]《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第二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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