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金屬工程款被拖欠5年,仲裁能解決嗎?
一、拖欠建筑金屬工程款5年可以仲裁嗎
1、拖欠工程款可以仲裁
2、拖欠工程款糾紛仲裁程序
1拖欠工程款的仲裁程序分為受理、組庭、開庭、裁決四個階段。受理階段。
2仲裁程序是以當事人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為起始。仲裁委員會收到當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請書后,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向申請人發(fā)出受理通知書,同時向被申請人發(fā)出仲裁通知書及附件。
3組庭階段。雙方當事人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約定仲裁庭的組成方式和選定仲裁員。若當事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未能約定仲裁庭的組成方式或者選定仲裁員的,由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
4仲裁庭組成后,仲裁委員會向雙方當事人發(fā)出組庭通知書。當事人在收到組庭通知書后,對仲裁員的公正性有懷疑時,可以在首次開庭前提出回避申請,同時應當說明理由。若回避事由在首次開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開庭終結前提出。
5因回避而重新選定或指定仲裁員后,當事人可以請求已進行的仲裁程序重新進行,是否準許,由仲裁庭決定。開庭審理階段。仲裁委員會應當在仲裁規(guī)則規(guī)定的期限內將開庭日期通知雙方當事人。
二、拖欠建筑用砂工程款5年可以報警嗎,會怎么處理?
拖欠工程款可以報警。但是報警并沒有用,拖欠工程款應找勞動或司法部門,如公安局、人民法院等。在項目法人出資方出資到位的情況下,施工企業(yè)只應將項目法人作為被告。法律規(guī)定,施工單位拖欠工人或其他勞動者工資的,受害人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1、工程款優(yōu)先支付的規(guī)定;
2、不及時竣工驗收情況下工程造價結算款的確定;
3、實際施工人的保護;
4、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計算。企業(yè)應選擇起訴的最佳時機工程款拖欠,涉案工程已竣工驗收并簽字蓋章后;在施工程出現拖欠或嚴重拖欠時。應當及時、準確、堅決地采取法律手段,嚴防被動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三、拖欠木材工程款5年可以仲裁嗎
1、拖欠工程款可以仲裁。當事人可以自行協(xié)議約定管轄機構和仲裁事項,發(fā)生拖欠工程款糾紛時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工程合同約定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四條
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xié)議。沒有仲裁協(xié)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3、《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十條
仲裁委員會可以在直轄市和省、自治區(qū)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設立,也可以根據需要在其他設區(qū)的市設立,不按行政區(qū)劃層層設立。仲裁委員會由前款規(guī)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和商會統(tǒng)一組建。設立仲裁委員會,應當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司法行政部門登記。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四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十條
四、拖欠混凝土工程款5年可以仲裁嗎?
1、拖欠工程款可以仲裁
2、拖欠工程款糾紛仲裁程序
1拖欠工程款的仲裁程序分為受理、組庭、開庭、裁決四個階段。受理階段。
2仲裁程序是以當事人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為起始。仲裁委員會收到當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請書后,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向申請人發(fā)出受理通知書,同時向被申請人發(fā)出仲裁通知書及附件。
3組庭階段。雙方當事人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約定仲裁庭的組成方式和選定仲裁員。若當事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未能約定仲裁庭的組成方式或者選定仲裁員的,由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
4仲裁庭組成后,仲裁委員會向雙方當事人發(fā)出組庭通知書。當事人在收到組庭通知書后,對仲裁員的公正性有懷疑時,可以在首次開庭前提出回避申請,同時應當說明理由。若回避事由在首次開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開庭終結前提出。
5因回避而重新選定或指定仲裁員后,當事人可以請求已進行的仲裁程序重新進行,是否準許,由仲裁庭決定。開庭審理階段。仲裁委員會應當在仲裁規(guī)則規(guī)定的期限內將開庭日期通知雙方當事人。
五、拖欠建筑用砂工程款5年可以仲裁嗎
1、拖欠工程款時可以通過訴訟來解決,也可以申請仲裁,拖欠工程款的仲裁程序分為受理、組庭、開庭、裁決四個階段。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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