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終審判刑的法律依據有哪些?
一、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既遂如何判刑,有沒有法律依據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既遂應當是按照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對此作出處罰。而根據《刑法》第395條當中明確的規(guī)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的將會按照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處罰。
引用法規(guī)
[1]《刑法》 第395條
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既遂刑事責任如何追究,具體的規(guī)定是什么
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額特別巨大的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工作人員的工資都是發(fā)放標準的,如果其名下的財產和家庭生活開支超出了合法的收入,并且無法說明合法的來源就構成了犯罪,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既遂如何判刑
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既遂要依照下列規(guī)則判刑1、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既遂的,一般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的差額特別巨大的,則應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財產差額部分應予及時追繳。
四、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既遂怎么判刑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既遂應按下列標準處罰量刑1、構成本罪既遂的,一般應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財產差額特別巨大的,依法應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對于財產的差額部分,應當及時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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