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代理合同
一、貨運合同是實踐合同還是諾成合同
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shù)郊s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運輸合同是諾成合同。
理由如下首先,如果認定運輸合同為實踐合同,承運人在同意托運后,而未實際交付貨物前,合同并不生效。即使之后對托運人交付的貨物不予接受和托運,也不承擔(dān)違約責(zé)任,這樣對托運人是極不公平的,會嚴重影響托運人和收貨人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
同樣,若托運人不交付貨物,即使承運人已為托運作了準備,也不能追究托運人的違約責(zé)任,則會影響承運人的營業(yè)。因此,將運輸合同規(guī)定為諾成合同,符合了現(xiàn)代化社會中專業(yè)化的要求,保護了托運方和承運方的共同利益。
實踐中,典型的實踐合同有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例如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只有當借貸方實際交付借款時該合同才真正成立。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條,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shù)郊s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八百零九條
二、如何確定貨運代理合同糾紛的案由
1、貨運代理合同欠款糾紛。
即當受托人請求委托人返還代墊費用、支付報酬及其利息的,案由可定為貨運代理合同欠款糾紛?!按鷫|費用”指代墊的海運費和雜費,但不得扣除從承運人處收取的傭金。此處的“報酬”指向委托人收取的代理費,不包括從承運人處收取的傭金。
2、貨運代理合同返還糾紛。
當委托人請求受托人返還多支出的費用、報酬及其利息的,或委托人因解除委托合同而請求返還費用的,案由可定為為貨運代理合同返還糾紛。“返還糾紛”中雙方訴爭的法律關(guān)系實際上為不當?shù)美?,嚴格意義上應(yīng)定為不當?shù)美颠€糾紛,但引發(fā)該不當?shù)美幕A(chǔ)關(guān)系為貨運代理合同,或者說該不當?shù)美念愋褪且蜇涍\代理合同中的清償而引起的不當?shù)美虼嘶趯徟袑嵺`中的習(xí)慣做法,仍定為貨運代理合同糾紛。
3、貨運代理合同交付糾紛。
當委托人請求受托人轉(zhuǎn)交因處理貨運代理事務(wù)而取得的財產(chǎn)或單證的,案由可定為貨運代理合同交付糾紛。
4、貨運代理合同損害賠償糾紛。
當合同當事人請求對方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損失的,案由可定為貨運代理合同損害賠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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