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產租賃
一、動產買賣不破租賃可以嗎?
動產買賣不破租賃是不可以的,因為買賣不破租賃原則是只適用于不動產,不適用于動產,不動產的賣方需要在買賣合同簽訂之前將不動產的實際情況,比如不動產的現狀以及不動產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等如實告知買方,以便于買方了解實際情況。
二、動產適用買賣不破租賃嗎
根據《民法典》第106條規(guī)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組織解散(一)章程規(guī)定的存續(xù)期間屆滿或者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出資人或者設立人決定解散;
(三)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生效時間是2021年1月1日)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106條
三、動產租賃的法律規(guī)則和適用
動產租賃不應當適用該原則,其理由如下第一,動產的種類繁多,且價值普遍較低,通過市場交易很容易取得,因此,沒有必要給予動產租賃權以特殊的保護。第二,對動產租賃適用“買賣不破租賃”原則,不利于財產的流通,不利于充分發(fā)揮財產的效用,不符合物盡其用的財產利用原則。第三,租賃權的物權化應有一定的邊界,否則不但有違租賃權物權化的初衷,而且會導致法律體系的紊亂,這一邊界應通過其適用的客體體現出來,即租賃權物權化應是指不動產租賃權的物權化。第四,從各國立法來看,立法例上都是對不動產實行租賃權物權化。
四、買賣不破租賃適用動產嗎
買賣不破租賃不能適用于動產,從買賣不破租賃原則的確立過程可以看出,該原則主要適用于土地、房屋等不動產的租賃。這可以從各國立法中得到印證?!斗▏穹ǖ洹返?743條規(guī)定“如出租人出賣租賃物時,買受人不得辭退經公證作成或有確定日期的租賃契約的房屋或土地承稅人;但于租賃契約中保留此項權利者,不在此限?!奔捶▏鴮τ诜课菁巴恋刈赓U契約,如果契約已經公證或者該契約有確定日期,則該租賃權有對抗效力,買賣不破該租賃,但雙方在契約中另有約定的除外。
引用法規(guī)
[1]《法國民法典》 第1743條
五、融資租賃出租人破產,出租標的如何處理
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破產,所出租的標的屬于債務人財產,需納入到破產企業(yè)進行處置。
2、出租人在租賃期間屆滿后破產的,租賃物的歸屬按照法律規(guī)定或當事人約定來確定若租賃雙方約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屆滿后歸承租人所有的,則租賃物不屬于破產財產。若租賃雙方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且無法定的權屬變更事由的,則租賃物的所有權仍歸出租人,該租賃物屬于出租人破產財產。
風險提示融資租賃糾紛的注意事項
(一)注意時效問題。融資租賃合同當事人請求法院保護其權利的訴訟時效應適用一般時效的規(guī)定,即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以外,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因此,融資租賃合同發(fā)生糾紛后,要及時向法院起訴,主張權利,以免超過時效,而得不到法律保護。
(二)注意糾紛案件的當事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的當事人應包括出租人、承租人。供貨人是否需要列為當事人,由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但供貨合同中有仲裁條款的,則不應當將供貨人列為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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