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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風力發(fā)電線路塔站用耕地,一年一畝賠償多少錢法律規(guī)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shù)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shù),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shù)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shù)量計算。
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guī)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
征收城市郊區(qū)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新菜地開發(fā)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jù)社會、經濟發(fā)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第二十六條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顚S?,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tǒng)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fā)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市、縣和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jiān)督。
第二十七條搶險救災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屬于臨時用地的,災后應當恢復原狀并交還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辦理用地審批手續(xù);屬于永久性建設用地的,建設單位應當在災情結束后6個月內申請補辦建設用地審批手續(xù)。
第二十八條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應當自臨時用地期滿之日起1年內恢復種植條件。第二十九條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的方式包括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國有土地租賃;
(三)國有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或者入股。
引用法規(guī)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2]《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六條
[3]《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七條
[4]《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八條
[5]《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九條
二、拖欠水泥工程款15天欠條效力如何規(guī)定,具體是什么-->
1、合法的工程款欠條需要包含工程名稱、地點、發(fā)包人、承包人、工程總量、單價、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總額、已付金額、欠付金額、約定付清時間、正確的名字時間和地點等基本。加上時間,對方署名,加蓋公司專用章。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shù)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三、桂林市永福縣百壽鎮(zhèn)江巖村木材檢查站旁,擬建加油站征地補償如何
1、要看當?shù)卣嫉难a償安置方案,原則上按公布標準進行補償。政府不公布補償標準則違法,可通過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的方式知曉補償安置標準。
2、在此之前,不要輕易簽訂補償協(xié)議。及時對征收項目用地的審批、立項、規(guī)劃等方面進行審查,通過法律規(guī)定的復議或訴訟程序以及合理談判方式,爭取提高補償。
四、拖欠建筑用砂工程款15天如何起訴,流程是什么?
1、搜集跟涉案工程有關的全部證據(jù)材料,鑒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長、投資大,大多數(shù)為隱蔽工程及專業(yè)性強等原因,所以我們在訴訟前必須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證據(jù)資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層次、多方位地進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訴;
2、證據(jù)資料準備充分后,確定訴訟方案,包括被告的選擇和訴訟請求的確定問題。在被告的選擇問題上,可以選擇合同相對方以及違法分包或非法轉包的發(fā)包人、提供擔保的當事人作為共同被告;訴訟請求可能包括請求依法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違約金,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實際損失以及訴訟或保全費用等,根據(jù)具體案件情況進行確定;
3、確定管轄法院。首先看雙方當事人對爭議解決機構有沒有約定,沒有約定的,應當根據(jù)關于合同糾紛案件的規(guī)定處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為管轄地。通過大量的案件分析發(fā)現(xiàn),當事人在提起訴訟時,訴訟請求僅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訴訟費,很少提及違約金、律師費、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在訴訟案件中,只要當事人能夠舉證,法院是支持違約金、律師費、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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