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請律師出庭
一、委托了律師,離婚開庭時可不可以不出庭
除了以下四種情形外,如委托了律師,原告可以不出庭1、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無論是法定代理人還是委托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2、負有贍養(yǎng)、撫育、撫養(yǎng)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3、給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4、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訴訟,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應當?shù)酵ァ?/p>
二、女方起訴離婚,開庭時可以不出庭委托律師行嗎
對于離婚案件,正常情況下不行 特殊情況除外。原告怎樣可以不出庭
1、訴訟代理人代為出庭一般有以下情況,原告可以不出庭
1、原告不能表達意志;
2、原告因身患重病、自然災害等客觀原因無法出庭,并提交了書面意見。
2、按自動撤訴處理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將作為撤訴處理。而撤訴后的6個月內,原告無權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訴離婚。
3、被告反訴,缺席判決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原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jīng)法庭允許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三、離婚開庭原告不出庭怎么辦,法律依據(jù)是什么
律師解答一般情況,離婚原告不出庭的,視為撤回起訴。但如果原告存在以下情況,可以讓訴訟代理人代為出庭
1原告不能表達意志;
2原告因身患重病、自然災害等客觀原因無法出庭,并提交了書面意見。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guī)定,原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六十二條規(guī)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除本人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
原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
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
原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
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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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guī)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三條
[2]《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二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二條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三條
[1]《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二條
四、訴訟離婚,被告不離怎么辦,亦或者被告不出庭怎么辦
離婚案件中,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出于不愿離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傳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應訴。對于這類離婚案件,分兩種情形處理1、本人確不愿出庭參加訴訟,但以書面的形式向法院陳述意見?!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29條規(guī)定原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jīng)法庭允許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2、本人既不愿出庭應訴,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書面的離婚意見,對這類離婚案件的當事人,可按該司法解釋的第112條規(guī)定的屬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guī)定的必須到庭的被告。
依據(jù)《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jīng)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對于被告故意逃避不到庭的,可以依法強制其出庭應訴。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129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112條規(guī)定的屬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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