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刑事糾紛
一、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房屋租賃糾紛
房屋民事糾紛是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發(fā)生的糾紛。一旦發(fā)生房屋租賃糾紛,對于房屋租賃民事糾紛我們通常的解決方式有哪些大多人能夠想到就是調解,下面是解決的方法1、調解。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雙方當事人經過自愿協商,排除爭端,達成和解的一種方法和活動。我國在基層群眾性組織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都設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民間糾紛的調解處理,調解特別適用對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實、責任含糊不究的租賃糾紛,租賃雙方就近請調委會調解通過調解,糾紛雙方,互諒互讓,以達到既解決糾紛又不傷和氣的目的。
2、仲裁。仲裁是一種準司法活動。《仲裁法》第2條規(guī)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fā)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這里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包括公民個人之間的房屋租賃糾紛等。房屋租賃糾紛發(fā)生后,公民可以根據條款或仲裁提請仲裁機構居中判明事實,分清責任,依法做出仲裁裁決,解決房糾紛。仲裁具有“公正及時,程序簡便,專家斷案,依裁終局”的優(yōu)勢,可以使當事人避免陷入于官司的曠日持久的糾纏和身心疲憊的針鋒相對之中,是一種比較受推崇的爭端解決機制。
3、訴訟。有些租賃糾紛不愿意調解或不服調解,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當事人可以將房屋租賃糾紛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院的訴訟活動而做出的判決的強制力,要遠遠大于調解和仲裁。綜上所述,房屋租賃市場是房地產市場的一個組成部分,租賃市場會隨著經濟的發(fā)展而進一步擴大。目前我國的房屋租賃市場還遠沒有進入一個法律的市場,市場行為極不規(guī)范,一些違法現象還十分嚴重并對房屋租賃市場的培育和發(fā)展起到了負面影響,所以我們面臨的問題是仍要加強房屋租賃市場方面的立法工作,加強法制、加強管理,使房屋租賃市場進一步規(guī)范化,預防和減少糾紛的發(fā)生的同時,不僅要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尊重當事人的意志,采取調解或仲裁的處理方法;更要注重引導當事人通過訴訟的手段來解決糾紛,從而推動整個房屋租賃市場的發(fā)展。更多相關知識請咨詢聽律網網專業(yè)律師為您做進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引用法規(guī)
[1]《仲裁法》 第2條
二、定金糾紛屬于民事糾紛嗎經濟糾紛屬于民事糾紛嗎,規(guī)定是什么的
是的。經濟糾紛廣泛的存在于我們的生活中,不管是合同糾紛,還是侵權糾紛,所以明白經濟糾紛屬于民事糾紛這一性質是很重要的。當然,也有例外的存在,那就是設計經濟犯罪的情況,但這就已經不屬于一般的糾紛案件了,所以明白案件所屬性質是首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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