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正文內容

事實同居關系和婚姻關系的不同,你知道嗎?

法律咨詢網2023-09-11 02:12:36婚姻家庭3
事實同居關系和婚姻關系的不同,你知道嗎?

一、事實同居關系和婚姻關系的區(qū)別,事實婚姻和同居關系

 在實際社會生活中,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所形成的關系,通常會產生兩種法律上的后果一種是符合我國事實婚姻構成的條件,屬于事實婚姻的;而另一種則只能是一種同居關系。因此在我國,除了事實婚姻之外,其他未辦結婚登記而同居生活的男女之間形成的均為同居關系。所謂同居關系,一般可分為廣義上的同居關系和狹義上的同居關系兩種。從廣義上講,同居關系是一種基于共同生活,居住而形成的關系。從此含義理解的話,可以形成同居關系的情形很多,范圍也很廣,與自己同住的親屬、朋友、同學等,形成的都屬于廣義上的同居關系。而狹義的同居關系,則是被賦予了特定含義的同居,一般人們講的同居關系問題,通常都屬于這種狹義的同居關系范疇,即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但卻在一起持續(xù)、穩(wěn)定的生活,其雖然不完全具備合法結婚的構成要件,但在某些方面卻與婚姻關系有著相類似的特征。在司法實踐中,對同居關系的認定歷來采用狹義的解釋,目前,我國法律對同居關系原則上是不予保護的。   事實婚姻與同居關系除了在概念方面的不同點之外,還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區(qū)別

1兩者的法律后果不同。一旦被認定為事實婚姻的,具體處理時則視同具有法律效力的結婚,與合法的經登記締結的婚姻關系同樣對待。而如果被認定為屬于同居關系,則這種同居關系本身將不受到法律的保護。2適用的程序及相關的規(guī)定不同。對屬于事實婚姻關系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要先進行調解,調解和好或者撤訴的,確認該婚姻關系有效,發(fā)給調解書或裁定書;經調解不能和好的,根據各案情況的不同,即可以調解離婚或者判決準予離婚。而同居關系則不同。法院只受理有配偶者與他人形成的同居關系,且受理此類糾紛后,不能進行調解,一律予以解除。對于雙方均無配偶的男女之間形成的同居關系,一方訴至法院要求離婚或要求解除同居關系時,法院則不予受理。此外,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屬于事實婚姻的,當事人即使不去補辦結婚登記,人民法院對其婚姻關系的合法性也必須予以認可,依然按照合法、有效的婚姻案件來審理。而如果屬于雙方均無配偶的同居關系的,當事人要想使自己的生活狀態(tài)受到法律保護,則必須補辦結婚登記。同時,在身份關系、共同生活期間所得財產的認定、所生子女是否為婚生子女,能否以配偶身份享有繼承權問題等方面,也會使兩者面對不同的處理結果。

三、同居關系和事實婚姻的區(qū)別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未辦理結婚登記同居生活的男女關系結合形成的關系可分為兩種一是事實婚姻,二是同居關系。同居關系,是指均無配偶的男女雙方在未辦理結婚登記,又不符合結婚實質條件的情況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所形成的兩性關系。同居關系包括兩種情形,一是雙方均無配偶,不辦理結婚登記,也不符合結婚的實質條件,以夫妻名義同居;二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xù)、穩(wěn)定地共同居住。事實婚姻與同居關系的區(qū)別事實婚姻與同居關系除了在概念方面的有不同點之外,還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區(qū)別(一)兩者的構成要件不同。依據各自的概念,我們可以看出,事實婚姻在我國目前審判實際中的發(fā)生、認可是受到特定時間,特定條件等方面限制的。而同居關系的構成相對來講限制較少。(二)兩者的法律后果不同。一旦被認定為事實婚姻的,具體處理時則視同具有法律效力的結婚,與合法的經登記締結的婚姻關系同樣對待。而如果被認定為屬于同居關系,則這種同居關系本身將不受到法律的保護。(三)適用的程序及相關的規(guī)定不同。對屬于事實婚姻關系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要先進行調解,調解和好或者撤訴的,確認該婚姻關系有效,發(fā)給調解書或裁定書;經調解不能和好的,根據各案情況的不同,即可以調解離婚或者判決準予離婚。而同居關系則不同。法院只受理有配偶者與他人形成的同居關系,且受理此類糾紛后,不能進行調解,一律予以解除。對于雙方均無配偶的男女之間形成的同居關系,一方訴至法院要求離婚或要求解除同居關系時,法院則不予受理。此外,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屬于事實婚姻的,當事人即使不去補辦結婚登記,人民法院對其婚姻關系的合法性也必須予以認可,依然按照合法、有效的婚姻案件來審理。而如果屬于雙方均無配偶的同居關系的,當事人要想使自己的生活狀態(tài)受到法律保護,則必須補辦結婚登記。同時,在身份關系,共同生活期間所得財產的認定,所生子女是否為婚生子女,能否以配偶身份享有繼承權問題等方面,也會使兩者面對不同的處理結果。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fā)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

本文鏈接:http://m.amendment9.com/news/article/681315.html

分享給朋友:

“事實同居關系和婚姻關系的不同,你知道嗎?” 的相關文章

女方結婚證丟失,可憑男方結婚證辦理離婚手續(xù)嗎?

女方結婚證丟失,可憑男方結婚證辦理離婚手續(xù)嗎?

一、女方的結婚證丟了,只有男方的結婚證能辦離婚手續(xù)嗎 1、法律意見一般規(guī)定離婚需要資料夫妻雙方的結婚證、身份證、戶口證明、離婚協議書。 結婚證丟失可以補辦。帶上你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從單位或村委會或居委會開證明信,到原辦理結婚證的民政局查閱婚姻檔案,調出檔案后就可以按婚姻登記檔案補辦結婚證。如果民政局...

探望權的法律依據有哪些,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

探望權的法律依據有哪些,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

一、孩子探望權的法律依據有哪些,有沒有法律依據 《民法典》及其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中,有關于探望權的規(guī)定。明確規(guī)定了,離婚后,不直接撫養(yǎng)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二、探視權法條有哪些2023,法律有哪些規(guī)...

離婚后,小孩撫養(yǎng)費可以一次性付清嗎?

離婚后,小孩撫養(yǎng)費可以一次性付清嗎?

一、離婚后,小孩撫養(yǎng)費是給多少,可以一次性付清嗎 1、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2、實踐中,很多當事人都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撫養(yǎng)費,因為這樣可以省去要錢的麻煩。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對方的實際支付能力,以及對方當事人的態(tài)度。不直接撫養(yǎng)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

成都戶口更名辦理資料需要什么

成都戶口更名辦理資料需要什么

一、成都戶口更名辦理資料需要什么 一、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變更姓名準備以下材料:1、《變更更正戶口項目申請表》(申請表應由父母雙方簽字。父母離婚的,需父母雙方到場簽字,如一方不能到場的,由公證機關出具同意變更子女姓名的公證書。);2、父母雙方和未成年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16周歲及以上人員提供...

贍養(yǎng)老人遺產分配自愿放棄繼承

贍養(yǎng)老人遺產分配自愿放棄繼承

一、贍養(yǎng)老人遺產分配自愿放棄繼承 沒有贍養(yǎng)老人能繼承遺產,子女贍養(yǎng)老人是每個子女應盡的義務,所以子女必須贍養(yǎng)老人。如果實際中并沒有履行贍養(yǎng)義務,是不能剝奪繼承權的,但是可以在進行遺產繼承的時候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二、放棄繼承權是否可以不贍養(yǎng)老人,法律有哪些規(guī)定 子女放棄繼承權后不可以不贍養(yǎng)父母。不論是...

沒有領結婚證,小孩上戶口改為離婚,再婚領不了結婚證

沒有領結婚證,小孩上戶口改為離婚,再婚領不了結婚證

一、沒有領結婚證,小孩上戶口改成了離婚,再婚領不了結婚證 離婚后準備再婚,可戶口本上仍然未婚,不會影響,不會帶來其他問題的,要辦理結婚證不需要更改,沒有問題的,以后辦理小孩上戶,派出所戶籍工作人員會更改未婚為已婚信息的,如果還不放心,可以帶上離婚證和戶口本到戶籍地派出所更改信息就可以了,完全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