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訴訟仲裁 > 正文內容

我國治安案件管轄規(guī)定及工程重大安全事故追訴標準

法律咨詢網2023-10-26 04:28:47訴訟仲裁6
我國治安案件管轄規(guī)定及工程重大安全事故追訴標準

一、治安大隊職責與法律規(guī)定的案件分類

律師解答
治安案件歸治安大隊負責。治安大隊是公安部門為了維持一方的社會安定、地方平安、居民安寧、社會動態(tài)、戶籍管理、戶口審批、人口統(tǒng)計而設立的專業(yè)隊伍。負責組織、指導和監(jiān)督全縣社會治安管理工作,負責維護全縣社會治安秩序,預防、發(fā)現、制止違法犯罪;掌握、分析全縣社會治安動態(tài)、研究制訂預防、查處的對策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條
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的治安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的治安管理工作。
治安案件的管轄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guī)定。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條

二、《治安案件管轄權分配與法律規(guī)定》

對于治安案件的管轄由誰規(guī)定這個問題,解答如下,

1關于地域管轄。確定治安案件由哪個地方的公安機關管轄,也就是各地公安機關之間對治安案件的管轄分工,應當按照行政處罰法和《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guī)定》的規(guī)定執(zhí)行,即,治安案件由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fā)生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就同一公安機關所轄的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公安派出所而言,治安案件由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fā)生地的公安派出所管轄。

2、關于級別管轄。級別管轄,是指根據公安機關的級別,確定其查處治安案件的范圍,是縱向劃分不同級別公安機關之間在各自管轄范圍內查處治安案件的權限分工。確定治安案件由哪一級公安機關管轄,也就是上下級公安機關之間對治安案件的管轄分工,應當按照本法第91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即治安案件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管轄。
這里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是指縣、自治縣、縣級市、旗人民政府下設的公安局和設區(qū)的市人民政府下設的公安局派駐市轄區(qū)人民政府的公安分局,含直轄市和省級市轄區(qū)的公安分局,并非“縣處級公安機關”。

3、關于共同管轄。共同管轄,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公安機關對同一治安案件都有管轄權的情況下,確定具體由哪一個公安機關管轄的制度。對此,應當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guī)定》的規(guī)定執(zhí)行,即幾個公安機關都有權管轄的治安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機關管轄。

4、關于管轄爭議。管轄爭議,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公安機關對同一治安案件都認為屬于自己管轄或者都認為不屬于自己管轄而發(fā)生的沖突。對此,應當由有關公安機關協(xié)商確定管轄,如協(xié)商不成,則應當按照行政處罰法和《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guī)定》的規(guī)定執(zhí)行,即對管轄權發(fā)生爭議的,報請共同的上一級公安機關指定管轄。指定管轄就是上級公安機關以決定的方式指定下一級公安機關對某一治安案件行使管轄權。

5、關于轉移管轄?!豆矙C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guī)定》規(guī)定上級公安機關在必要的時候,可以依法查處下級公安機關管轄的行政案件。下級公安機關認為案情重大、復雜,需要由上級公安機關查處的,可以請求移送上一級公安機關查處上級公安機關對下級公安機關申請移送的案件,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作出審查決定,并通知其辦理移交手續(xù)或者由其繼續(xù)辦理。

6、關于專門管轄。專門管轄,是指某一治安案件依照規(guī)定只能由某一機關內的某一職能部門管轄的制度。即鐵路、交通、民航、林業(yè)系統(tǒng)的公安機關和海關偵查犯罪的公安機構(現為緝私機構)對治安案件的管轄分工,應當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guī)定》第14條和《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6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引用法規(guī)
[1]《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guī)定》 第91條
[1]《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guī)定》 第14條
[1]《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 第6條

三、"我國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件公安立案追訴標準規(guī)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實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三十五條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條、第一百三十九條規(guī)定的行為,因而發(fā)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造成嚴重后果”或者“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對相關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嚴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實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行為,因而發(fā)生安全事故,具有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情形的,應當認定為“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對相關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實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規(guī)定的行為,因而發(fā)生安全事故,具有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情形的,應當認定為“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實施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條規(guī)定的行為,因而發(fā)生安全事故,具有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情形的,應當認定為“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后果特別嚴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實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三十五條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條、第一百三十九條規(guī)定的行為,因而發(fā)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相關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傷十人以上,負事故主要責任的;
(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百萬元以上,負事故主要責任的;
(三)其他造成特別嚴重后果、情節(jié)特別惡劣或者后果特別嚴重的情形。
實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行為,因而發(fā)生安全事故,具有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情形的,對相關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實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規(guī)定的行為,因而發(fā)生安全事故,具有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情形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實施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條規(guī)定的行為,因而發(fā)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傷十人以上,負事故主要責任的;
(二)具有本解釋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情形,同時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百萬元以上并負事故主要責任的,或者同時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引用法規(guī)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二條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四條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五條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五條
[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六條
[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九條
[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四條
[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七條
[10]《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八條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二條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四條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五條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五條
[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六條
[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九條
[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四條
[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七條
[10]《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八條
[1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fā)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

本文鏈接:http://m.amendment9.com/news/article/702296.html

分享給朋友:

“我國治安案件管轄規(guī)定及工程重大安全事故追訴標準” 的相關文章

提起公訴的必要條件和條件。

提起公訴的必要條件和條件。

一、提起公訴的條件有什么以及提起公訴要滿足哪些條件 提起公訴的條件可分為實體條件和程序條件,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41條規(guī)定: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具體說來,公訴的法定條件主要有以...

如何處理地面施工損害賠償糾紛?

如何處理地面施工損害賠償糾紛?

一、地面施工損害賠償糾紛怎么解決?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5條之規(guī)定“道路施工作業(yè)或者道路出現損毀,未及時設置警示標志、未采取防護措施,或者應當設置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而沒有設置或者應當及時變更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而沒有及時變更,致使通行的人員、車輛及其他...

判決裁定書是否與被告原告一樣?

判決裁定書是否與被告原告一樣?

一、判決裁定書是否被告原告都一樣 是的。法院做出判決后應當對當事人發(fā)送判決書。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fā)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fā)給判決書。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8條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

公司申請勞動仲裁,能撤銷裁決嗎

公司申請勞動仲裁,能撤銷裁決嗎

一、公司申請勞動仲裁,可以撤銷仲裁裁決嗎 您好!你問的勞動仲裁裁決可以申請撤銷嗎,一裁終局的裁決發(fā)生法律效力后,用人單位不得就同一爭議事項再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或向法院起訴。為了保護用人單位的救濟權利,《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9條規(guī)定了用人單位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勞動仲裁裁決?! 「鶕摋l規(guī)...

民事案件中撤訴是否屬于中斷訴訟時效?法律上的具體規(guī)定是什么?

民事案件中撤訴是否屬于中斷訴訟時效?法律上的具體規(guī)定是什么?

一、民事案件中撤訴屬于中斷訴訟時效嗎,法律上的具體規(guī)定 在民事案件中撤訴也可以造成訴訟時效的中斷,法律規(guī)定的,造成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非常多,比如權利人向對方提出了履行相關義務的請求,請求有關部門調解,提起仲裁,提起訴訟,或者義務人明確表示同意履行相關義務的,訴訟時效都應該重新開始計算。二、立案后撤訴...

拾得人公告一年內無人認領遺失物,如何判罰

拾得人公告一年內無人認領遺失物,如何判罰

一、拾得人發(fā)布認領公告后一年內,遺失物無人認領的怎么判 拾到遺失物后應當送交有關部門(通常為公安)發(fā)布招領公告,在公告之日起一年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條,遺失物自發(fā)布招領公告之日起一年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引用法規(guī)[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