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減資退股的有效性
一、"股東退股與公司減資的法定程序問題"
股東在減資范圍內需要對公司債權人承擔責任。法律規(guī)定, 對公司減少注冊資本規(guī)定了嚴格的程序要求,主要有做出減資決議、通知已知債權人并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如果公司未經法定的減資程序,不當減少注冊資本,性質上與抽逃出資無異,公司減資行為會被認定為無效,亦不受法律保護,甚至股東在減資范圍內需要對公司債權人承擔責任。
風險提示注冊資本對公司債權人的利益有重要的保障作用。資本不變是公司法的重要原則,主要就是基于對公司債權人利益的保護。當然,資本不變并不排除通過合法的程序減少注冊資本。非經法定程序,公司不得減少注冊資本。
二、股東減資退股的程序及流程
股東減資退股的程序
⒈先由公司股東會通過決議,同意股東轉讓股權
⒉然后股東與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協(xié)議
⒊再辦理股權變更工商登記手續(xù)和股東名冊變更手續(xù)。
⒋如果公司章程對股東減資退股另有規(guī)定的,則應從其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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