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債務分割,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一、"家庭債務分割與離婚財產分配法律問題"
關于離婚財產如何分割債務的問題當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如果是因為老婆出軌而導致離婚,并且有確鑿的證據證明老婆的出軌行為,那老婆就屬于過錯方,此時財產的分配可以偏向于老公方。根據訴訟中分財產時如果因一方有過錯而導致離婚,無過錯一方可多分的財產,并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shù)恼f法,老公可以要求多分財產,并要求出軌老婆給予自己精神損害賠償。
二、"婚前貸款房,男方付首付,寫的女方名,婚后共同還貸款,離婚如何分割財產"
1、婚前雙方付的首付部分,根據法律規(guī)定,婚前財產為個人財產,這部分錢應當算是安份共有,分割時,這部分錢應當按照當時雙方分別支付的錢數(shù)各自返還。比如首付為10塊錢,男方出6塊,女方出4塊,那么分割時,男方應得到6塊,女方應得到4塊?! ?br>
2、婚后雖由男方還款,但婚后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婚后還貸的部分應當沒人一半,比如男方還貸10塊錢,那么分割后,雙方各應當?shù)玫?塊錢?! ?br>
3、房屋的增值部分,男方應當?shù)每睿ɑ楹筮€貸數(shù)額2男方婚前首付數(shù)額)原房屋價格(房屋現(xiàn)價格-房屋原價格)。女方應得到的數(shù)額同理?! ?br>
4、共同債務,婚后還未償還的貸款為雙方安份共同債務,男方應承擔數(shù)額男方婚前首付數(shù)額婚前雙方首付總額(原房屋價格-雙方首付總額-共同還貸數(shù)額)。女方應承擔的數(shù)額同理?! ‖F(xiàn)假設一個實例來計算一下 甲男與乙女婚前購買一套20萬元的房子,首付10萬元(其中男方出6萬元,女方出4萬元),婚后男方還貸4萬元,現(xiàn)雙方要離婚,分劈這個房子,經評估,這套房子現(xiàn)價格為30萬元,即已經增值10萬元。 男方應得到并承擔的款項為
1、首付款的6萬元;
2、支付貸款4萬元的一半即2萬元;
3、房屋增值部分(4萬26萬)20萬(30萬-20萬)4萬元;
4、男方應承擔的債務為6萬(6萬4萬)
3.6萬元?! ∨綉玫讲⒊袚目铐棡?br>
1、首付款的4萬元;
2、支付貸款4萬元的一半即2萬元;
3、房屋增值部分(4萬24萬)20萬(30萬-20萬)3萬元;
4、女方應承擔的債務為4萬(6萬4萬)
2.4萬元。 綜上,如果男方要求這個房子的所有權,那么就要向女方支付4萬2萬3萬-
2.4萬6.6萬元。 如果女方要求這個房子的所有權,那么就要向男方支付6萬2萬4萬-
3.6萬8.4萬元。 當然了,(二)》第20條的規(guī)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xié)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這些情況都會根據實際情況對上述計算數(shù)額造成一定的影響。但上述計算數(shù)額系你應當?shù)玫降臇|西,可以作為你討價還價的心理參考底線。
三、"離婚時信用卡及貸款債務的分割方式"
1、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shù)?,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xié)議清償;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判決。
2、夫妻共同債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yǎng)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yǎng)負有贍養(yǎng)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xié)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四、債權人在哪些情況下可以起訴債務人離婚財產分割?
債權人起訴債務人離婚財產分割是不可以的,雙方離婚后并且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完畢的,債權人可以直接請求雙方清償?shù)狡趥鶆?,不受夫妻離婚時對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約定的限制。請求清償不能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可以列任何一方或者雙方為被告。
五、"婚后雙方如何分割共同購買的房產"
一、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guī)定,對于離婚后公積金貸款買的房的處理問題,是需要看房產證上登記的名字的
二、如果登記了夫妻雙方的姓名的情形,該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三、如果登記了夫妻其中一方的姓名時,是屬于個人財產的,在離婚時是不參與分配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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