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具備的四大要件
一、"四大要件"
(一)主體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l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單位也可構成本罪。(二)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由故意構成,過失不構成本罪。(三)客體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有關國家網絡安全的管理制度。(四)客觀方面本罪客觀方面表現(xiàn)在利用電子信息傳輸?shù)耐ǖ缹嵤┻`法犯罪活動,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主要表現(xiàn)在三個方面一是設立用于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二是發(fā)布有關制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的;三是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fā)布信息的。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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