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責任規(guī)定與有限責任公司成立要件
一、"法律責任規(guī)定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的重要性"
專業(yè)分析有限責任公司的規(guī)模較小,人合性較強,資本具有閉合性,因此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均采用了發(fā)起設立的方式。
發(fā)起設立,又稱為同時設立或單純設立,是指由發(fā)起人共同出資認購第一次發(fā)行的全部股份而建立有限公司的方式。
法律依據(jù)
《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shù);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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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guī)
[1]《公司法》 第二十三條
[2]《公司法》 第二十四條
二、"有限責任公司的成立要件及其法律認定"
律師解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應具備下列要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shù);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shù);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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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三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四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六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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