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專利權主要差異是什么
一、專利權和商標權的區(qū)別及二者關系
1.商標和專利的客體不同專利保護技術,包括發(fā)明、使用新型&外觀設計。商標保護商標本身,比如圖形、文字、它們的組合或者立體商標。
2.商標和專利的保護期限不同專利保護期有限,發(fā)明20年,新型和外觀設計10年,到期不能續(xù)展。商標保護10年,但是到期可以續(xù)展,因此只要每10年續(xù)展一次就可以無限期擁有商標獨占使用權。
3.商標和專利的保護不同專利保護不得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同該專利相同或近似的產品。商標保護不得在同類商品上注冊相同的商標,如果受保護的是馳名商標,他人即使是不同類商品也不能標注馳名商標。
4.商標和專利的申請程序不同專利要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申請,經過初步審查(新型和外觀)和實質審查(發(fā)明),最終授予專利權。商標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申請,經過初步審查,公告無異議后核準注冊。
二、"商標權與專利權的法律性質及主要區(qū)別"
1.產生方式不同
商標權是商標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商標所有人對其注冊商標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專有權。
專利權是國家專利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專利申請人及其繼受人在一定期間內實施利用其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獨占權利。
2.權利不同
商標權的主要包括對注冊商標的專有使用權、禁止權、許可權和轉讓權。
專利權的分為專利權人的權利和專利權人的義務。專利權人的權利包括獨占實施權、轉讓權、許可實施權、標記權、請求保護權、放棄權和質押權。專利人的義務包括按規(guī)定繳納專利年費的義務和不得濫用專利權的義務。
3.權利對象不同
商標權的對象是依法予以保護的注冊商標。專利權的對象,是依法應授予專利權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根據我國專利法第2條的規(guī)定,專利法的對象包括發(fā)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
4.審批程序不同
商標注冊必經程序包括申請、形式審查、實質審查、初審公告、注冊公告五個階段。
依據《專利法》,發(fā)明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審、公布、實審以及授權五個階段。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在審批中不進行早期公布和實質審查,只有受理、初審和授權三個階段。
5.有效期限不同
根據《商標法》規(guī)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期滿可以續(xù)展注冊,而且可以無制重復申請,每次續(xù)展注冊的有效期均為10年。
根據《專利法》規(guī)定,發(fā)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專利權期限屆滿后,專利權終止。專利權期限屆滿前,專利權人可以書面聲明放棄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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