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辦理偷越國邊境人員出入境證件規(guī)定定罪刑罰有哪些
一、關于辦理偷越國邊境人員出入境證件規(guī)定定罪刑罰有哪些
負責辦理護照、簽證以及其他出入境證件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明知是企圖偷越國(邊)境的人員,予以辦理出入境證件的,或者邊防、海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明知是偷越國(邊)境的人員,予以放行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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