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家庭暴力但我沒收集證據(jù)起訴離婚時法院會采信我的口頭陳述嗎
一、丈夫有家庭暴力,但我沒收集證據(jù),起訴離婚時,法院會采信我的口頭陳述嗎
你好,去法院訴訟離婚需要準備以下資料1、三份起訴狀;
2、你們雙方的身份證明(身份證復印件或戶口簿復印件);
3、你們夫妻雙方的結婚證或者婚姻關系證明書(起訴時僅需提供復印件,如果起訴的時候沒有結婚證,可以去結婚登記地的民政局開具“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作為雙方婚姻關系證明);
4、如果要分割財產,應當提供待分割財產的有關資料,比如房屋產權證、銀行存款證明等;
5、有小孩的,需要小孩的出生證、戶口簿或者常住人口登記卡、社區(qū)證明。 帶上以上材料,去法院立案,立案后等待通知,積極參加訴訟就可以。您的描述,沒有證據(jù)的話,法院是不會認可的,如果您仍有疑問的,歡迎你和我聯(lián)系,希望能幫助到您。
二、家庭暴力想離婚怎么辦,家庭暴力離婚證據(jù)如何收集
遭遇家庭暴力可以通過協(xié)商或訴訟方式離婚。
對于家庭暴力的取證,傷痕的照片、帶血衣物、醫(yī)院治療記錄、報警記錄等都可以作為家暴證據(jù)。
【法律依據(jù)】《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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