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產能否被保全?
一、貸款抵押的房產能保全嗎?
一、被抵押的房產可以保全。
二、財產保全的作用是防止當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前,處分有爭議標的物或者處分判決生效后用以執(zhí)行的財產,以防止糾紛擴大,并保障生效判決得到執(zhí)行。
法律依據(jù)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三條
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zhí)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zhí)行。
引用法規(guī)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三條
二、抵押銀行的房產是否可以財產保全啊
法律分析
抵押銀行的房產可以財產保全。我國法律規(guī)定,人民法院對抵押物、質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但不影響抵押權人、質權人、留置權人的優(yōu)先受償權。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zhí)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
法律依據(jù)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三條
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zhí)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zhí)行。
引用法規(guī)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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