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與分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能簽合同嗎
一、公司與分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能簽合同嗎
沒太大關系。分公司不具有獨立法人,是總公司的一個分支機構,分公司的對外的經營責任及債權債務總公司承擔連帶責任??偣九c分公司之間的經濟糾紛屬于公司內部事情,由公司內部解決。從這層意義上講,你與分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如果產生法律后果后果,其總公司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另外,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從簽訂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合同。
二、公司與分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需要簽勞動合同嗎?
你的問題解答如下分公司具有法人地位的,可以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不具有法人地位的,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不可以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fā)202112號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主體資格;(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guī)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yè)務的組成部分。三、公司承包員工的勞動合同,員工可以簽勞動合同嗎
關于員工簽勞動合同的回答為 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是指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的。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p>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p>
3.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動合同。
4.工作和工作地點?! 」ぷ靼▌趧诱邚氖聞趧拥墓しN、崗位和勞動定額、產品質量標準的要求等。這是勞動者判斷自己是否勝任該工作、是否愿意從事該工作的關鍵信息。 工作地點是指勞動者可能從事工作的具體地理位置。
四、公司不給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法有沒
您好,關于“公司不給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法有沒”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你好,關于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不給員工買社保這個問題,我的回答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后,未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該用人單位就是違法的。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入職的當月就應該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渡鐣kU法》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如您情況比較復雜,聽律網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你詢聽律網網專業(yè)律師。
引用法規(guī)
[1《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四條
五、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要公司蓋章,合同有效嗎?
《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二條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對生效的期限或者條件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币虼嗽跊]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簽字即可令勞動合同生效。這里并未強調用人單位必須在勞動合同上蓋章。但是由于簽字人的不同,合同的效力也有幾種不同的情況第一、如果在勞動合同上簽字的人是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由于其行為被直接視為該用人單位的行為,因此法定代表人在勞動合同上簽了字,即證明用人單位對此份勞動合同的認可與同意。即使用人單位沒有蓋章,該勞動合同也是生效的。第二、如果在勞動合同上簽字的人不是用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而是其他工作人員,由于這些人都不能在法律上直接代表用人單位對外為某種行為,因此他們只有在事先取得授權的情況下,其簽字行為才能約束公司,并使合同生效。但是他們是否獲得了公司的授權,員工很難知悉。民法代理理論中的表見代理原則可以部分的解決這個問題。表見代理原則,無代理權的人在代表被代理人為一定行為時,如果該行為的相對人完全有理由信賴其有代理權,則該行為有效,且對被代理人有約束力。因此如果在勞動合同上簽字的人是公司的行政或人事部門的經理或本部門的經理或其他高級職員,員工就完全有理由相信,他們在簽字前得到過公司的授權。因此他們在勞動合同上的簽字比較可靠,一般情況下能夠使勞動合同有效。而其他一般職員,除非他們手中有公司的授權文件,否則他們的簽字就十分不可靠,例如任何一個公司都不會把簽字權委托給一名清潔工,因此清潔工的簽字幾乎沒有可能使合同生效。反過來,如果勞動合同上只有用人單位的公章,沒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簽字,勞動合同也是有效的。這是因為,用人單位不是自然人,而是一個組織,其公章就是這個組織的簽字,蓋了公章便等于這個組織已承認了這個文件。
引用法規(guī)
[1《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 第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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