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房產如何分割,法律如何規(guī)定
一、離婚時的房產應該怎么分割,有沒有法律規(guī)定
法律分析
離婚房產分割的方式如果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首先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后面共同還貸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第一款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第七十八條
第二款
依前款規(guī)定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第一款規(guī)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 第七十八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二、婚前買的房子,婚前房產證上只有一方名字,離婚時可以分割嗎
婚前買的房子,婚前房產證上只有一方名字是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是不參與分割的。
我國法律規(guī)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三、房產分割,婚后房產可以分割嗎離婚后房產
依照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根據具體情況,離婚婚后房產分割有以下方式(一)一般雙方婚后共同購買的房屋,不管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人名下還是兩人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在房產分割上自然按照共有財產予以分割。如果房產證上事子女的名字,則該房產視子女的房產,法院在離婚訴訟中不予分割。(二)如果在離婚時,雙方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xié)商不成時,法院一般不會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只根據實際情況判由一方當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產權后,雙方對房產的分配仍有爭議的,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訴訟。在房屋所有權尚未取得的情況下,人民法院無法對房屋所有權的歸屬和分割予以判決,所以就只能就房屋的居住和使用問題進行處理。
四、房子有銀行按揭貸款,,離婚后房產該如何分割
1、如果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有貸款的情形,離婚財產分割的方式是首先可以由夫妻雙方協(xié)議分割,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法院會按照照顧子女、女方、無過錯方原則進行分割;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還貸,人民法院可以判決房屋歸產權登記一方所有,債務也歸該方,產權登記一方要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第二款
依前款規(guī)定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八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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