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擔保憑證風險有哪些?
一、債務擔保憑證風險有什么,債務擔保憑證有哪些風險
在生活中,為他人擔保的人,不是親人就是朋友,而這些擔保人,對自己應承擔的法律風險又缺乏了解。一旦債務人無法履行應盡的還款義務,擔保人不得不以自己的資產(chǎn)為朋友還債,更有甚者,甚至會因擔保而傾家蕩產(chǎn)。那么債務擔保憑證風險有什么,債務擔保憑證有哪些風險?
二、債務擔保憑證具有的風險是有哪些
1、債務擔保憑證具有以下風險出具憑證的當事人不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風險;擔保的意思表示不真實的風險;以及擔保合同的不合法、違背公序良俗的風險等。
2、法律依據(jù)《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三、債務擔保憑證可能有哪些風險
1、毀損、滅失的風險;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的風險;超過擔保期限的風險;保證人毀約的風險;保證人提供多重擔保的風險等。
2、法律依據(jù)《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xiàn)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chǎn)優(yōu)先受償?shù)臋嗬?,但是法律另有?guī)定的除外。
第四百一十九條 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第六百九十三條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
[2]《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九條
[3]《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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