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合同效力糾紛的起訴狀怎么寫? 怎么寫起訴狀和上訴狀? 請解答!
一、股權轉讓合同效力糾紛的起訴狀怎么寫?
委托代理人寧,心海律師事務所律師。被上訴人(原審原告)leonte (中文名××),
1956年2月生,羅馬尼亞公民,現(xiàn)暫住貴陽市××。
委托代理人段競輝、高連江,大公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訴人××公司與被上訴人leonte
1(中文名××,以下簡稱托尼)股權轉讓合同糾紛一案,不服中華人民共和國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04、筑民三初字第42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股權轉讓合同糾紛上訴狀原審法院經審理查明2004年6月16日托尼作為受
二、股權轉讓合同效力糾紛管轄權是如何規(guī)定的?
按照我國《民事訴訟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合同糾紛,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時,法律賦予當事人協(xié)議約定管轄法院的權利,即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xié)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民訴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guī)定。在股權轉讓協(xié)議糾紛中,如果雙方當事人對管轄法院有約定且約定有效的,應適用其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應適用法律規(guī)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于被告所在地,人們一般不會有歧義。而對于股權轉讓的合同履行地,應為股權轉讓的目標公司的公司注冊地。因為,公司股權轉讓糾紛的特殊性在于轉讓行為需要向公司注冊地的登記機關履行相應手續(xù)方可完成(如果是外資企業(yè),在工商變更之前還需要商務主管部門的批復,否則股權轉讓合同不生效),因此,以公司注冊地作為此類案件的管轄地也是國際上通行的做法。
上面是股權轉讓合同糾紛管轄法院,具體有什么規(guī)定問題的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三、股權轉讓服務合同效力是什么?
1、股權轉讓變更工商登記的法律意義。依據法律規(guī)定,公司應當在股東發(fā)生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31條第1款)。這種登記起到一種公示作用,登記之后可以對抗善意第三人,反之,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但是,變更登記不能直接決定股權轉讓協(xié)議的成立與生效與否股權轉讓合同自股東會決議通過時生效(公司法第72條第2款)。注意股權轉讓屬于非營業(yè)執(zhí)照登記事項,所以,股權變動不是公司規(guī)定的必須登記的事項(公司法第7條第2、3款)。
2、股權轉讓合同的成立與生效。股權轉讓合同的成立自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時成立,可以是書面合同,也可以是非書面合同形式的,一般來說,股權轉讓登記被撤銷合同有效 股權轉讓協(xié)議以書面形式簽訂比較正規(guī),也可以避免產生糾紛。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需要經過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并經過股東會決議(僅限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協(xié)議生效,受讓方取得股東權。股東權之權能包含資產收益權、重大事項決策權、選擇管理者權等。
四、轉讓合同糾紛,債權轉讓合同爭議解決
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轉讓合同糾紛,債權轉讓合同糾紛怎么解決,債權轉讓”的解答如下 債權轉讓,又稱債權讓與,是指在不改變合同權利義務關系的前提下,合同權利方將其依據合同一享有的債權通過協(xié)議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債權人與受讓人間就原合同債權的轉讓而訂立的合同,即為債權轉讓合同。債權轉讓的條件有三一是存在有效的債權;二是債權依據法律和合同不存在不得轉讓的情形;只是債權人與受讓人的轉讓意思表示一致。債權轉讓既可以是全部債權的轉讓,也可以是部分債權的轉一讓,債權轉讓合同生效后,原合同權利義務的具體并末改變,只是權利義務的主體發(fā)生了變化。以上就是對債權轉讓合同糾紛是怎么樣的解答,希望對您有幫助以上回答沒解決問題您的問題,可以到聽律網網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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