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業(yè)分公司是否有權直接簽訂施工合同?
一、建筑企業(yè)分公司有權直接簽訂施工合同嗎?
建筑企業(yè)分公司可以直接簽訂施工合同。建筑企業(yè)分公司經登記后,可以合法從事相關的經營活動,包括對外簽訂施工合同。不過此時需要注意審查建筑企業(yè)分公司是否有代理權
1、只要在總公司授權的范圍之內,簽署的合同有效;
2、合同相對人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分公司有代理權的,合同有效。
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被代理人明知行為人以其名義訂立合同而不否認的;
(二)被代理入的高層管理人員從事與其職責相關的民事活動的;
(三)行為人持有被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單位負責人名章或單位印章和單位介紹信訂立合同的;
(四)被代理人授權范圍不明的;
(五)代理權被終止或者被限制,但被代理人未及時通知相對人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十四條,法人可以依法設立分支機構。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分支機構應當登記的,依照其規(guī)定。
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法人承擔;也可以先以該分支機構管理的財產承擔,不足以承擔的,由法人承擔。
第一百七十二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有效。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七十四條
[2]《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二條
二、建筑工程分公司負責人是否可以簽訂合同?
可以1、根據《公司法》第十四條的規(guī)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2、根據《民法典》的規(guī)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訂立合同。
3、分公司自身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在未經公司授權的情況下對外簽訂施工合同,公司可能不會承認該合同對公司的約束力,不會承擔基于分公司擅自簽訂合同導致的民事責任。
引用法規(guī)
[1]《公司法》 第十四條
三、建筑企業(yè)分公司是否可直接簽訂施工合同?
建筑企業(yè)分公司可以直接簽訂施工合同,不管是建筑還是銷售類型的分公司,若是在分公司成立之初就已經被授權可以獨立簽署合同,那么只要在授權范圍內簽署的合同就有效。建筑分公司在經營范圍內,無需請示總公司,也可以獨自簽署合同。
四、建筑分公司可以簽訂總包合同嗎,法律有哪些規(guī)定
建筑分公司如果是具備相應的資質和有營業(yè)執(zhí)照就是可以簽訂總包合同的。建筑分公司和其他的分公司又是不一樣的。因為建筑涉及到安全問題,所以想要簽訂總包合同,除了有營業(yè)執(zhí)照之外,還必須要有一定的資質,如果沒有資質,那么是不能夠簽訂總包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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