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標新聞稿
一、浙江省招標投標條例第二十八條投標人不能以不正當價格參加招標投標的,招標人有權(quán)撤銷其投標資格。
專業(yè)分析
禁止投標人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禁止出借資質(zhì)或者以他人名義投標。
二、浙江省招標投標條例第二十二條招標人不得邀請招標,不得組織或參與投標,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招標人或投標
專業(yè)分析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當注明正本與副本,并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密封送達投標地點。在一個招標項目中,一個投標人只能向招標人報送一個有效投標文件。
三、中標通知書的相關規(guī)定
中標通知書有這些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四十五條
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并同時將中標結(jié)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招標人改變中標結(jié)果的,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zhì)性的其他協(xié)議。
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四十五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四十六條
四、浙江省招標投標條例第二十一條投標人不得以不合理條件拒絕投標。
專業(yè)分析
公開的項目,招標人可以根據(jù)項目的性質(zhì)、特點和要求,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需要進行資格預審的,應當在資格預審文件中載明資格預審的標準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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