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在工作期間受傷,雇主是否需要賠償?-臨時工上班受工傷,老板不賠償怎么辦,可以要求賠償嗎?
一、"臨時工在工作時受傷,雇用公司是否需要賠償?"
臨時工受傷雇用公司是需要賠償醫(yī)療費用的。一般臨時工與用工者在法律性質上建立的關系屬于勞務關系,不同于雇傭關系,由于雙方當事人在損害的發(fā)生上均無過錯,故適用公平原則,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圍內(nèi)對受損害方的經(jīng)濟損失作適當補償而不是賠償。
“臨時工”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從事工作任務遭受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參加了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共同支付相關待遇;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所有待遇。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
二、"員工在上班期間受傷,公司不賠償怎么辦?"
1、這種情況屬于工傷。建議先向社保局申請工傷認定,待醫(yī)療終結后申請傷殘鑒定,根據(jù)鑒定結果委托律師通過法律途徑要求工傷待遇。
2、工傷期間工資照發(fā)。如構成傷殘的,勞動關系繼存期間可獲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勞動關系解除后可獲醫(yī)療補助金、就業(yè)補助金。臨時工也應該按照標準來對其進行工傷賠償。
3、在我國由于臨時工的邊緣化,造成臨時工權益得不到充分的保障,致使臨時工在工作中一再的受到傷害。不管是臨時工還是正式工,其合法權益都是要受到法律的保護的,是任何人都不得侵犯的。
三、"工傷賠償三個月內(nèi)用人單位如何支付法律規(guī)定詳解"
員工受傷三個月了,單位要給員工醫(yī)療費,誤工費,必要的營養(yǎng)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金,這些費用可以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如果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上述費用就需要用人單位自行支付。
四、"臨時雇傭工傷賠償標準我國現(xiàn)行的法律規(guī)定和實際操作"
臨時的雇傭關系不能享受工傷待遇,按照人身損害的標準來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chǎn)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fā)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fā)包或者分包業(yè)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chǎn)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屬于《工傷保險條例》 調(diào)整的勞動關系和工傷保險范圍的,不適用本條規(guī)定。
引用法規(guī)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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