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個人買的安置房付的首付,婚后簽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如果離婚房子怎么分
一、婚前個人買的安置房付的首付,婚后簽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如果離婚房子怎么分
1、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產登記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離婚房產歸登記一方。因此,該種情況下,登記的房產如何分割有法可依。
2、未償還的貸款為獲得房產一方的個人債務,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還貸,在離婚房產分割時,需要對另一方進行補償。當然,根據協議優(yōu)先的原則,如果雙方對房產達成協議的,離婚時可以按照協議分割房產。
3、根據民法典的規(guī)定,婚前一方全額出資購房且取得房產證的,毫無疑問房產屬于一方婚前財產,在離婚分割財產時,不計入在夫妻共同財產內,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房產。
4、一方婚前全額出資購房,婚后采取得房產證的,不能簡單的認為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實際上,一方婚前出資購房,買賣房屋的合同義務已經履行完畢,房產證只是對購買方對房子產權的確定。因此,離婚房產分割時,該房屋屬于一方婚前財產,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5、婚前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即使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離婚時,房產也應認定為對各自子女的贈與,而不能認為是對雙方的贈與,也不能認為登記在一方名下就是對一方的贈與。因此,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父母的出資比例享有房產的份額。婚前房產,屬于婚前個人財產,結婚后意外去逝,有遺囑的,按有效遺囑繼承,無遺囑的,按法定繼承,由配偶、父母、子女繼承。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男方婚前按揭買房,婚后還款。房產證寫女方名字,如果離婚房產怎么分
1、如果婚后夫妻共同還款,即使房產證上是男方的名字仍將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后,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2、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guī)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規(guī)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三、婚前一方全款買房,婚后十年賣了又買了房有貸款,房產證上兩個人的名字。離婚后怎么分
一、雖然婚前買的房,是婚前的個人財產,但是婚后重新買房,并且在房產證上有夫妻二人的名字,那么已經轉變?yōu)榉蚱薰餐敭a。
二、附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209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fā)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fā)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 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1065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guī)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209條
[2]《民法典》 第1062條
[3]《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4]《民法典》 第1065條
[5]《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6]《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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