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要為
一、用人單位不能舉證證明不屬于工傷的,是否認定為工傷
在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通過調(diào)查認定勞動者所受傷害是否屬于工傷之前,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認為不屬于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用人單位不能舉證證明不屬于工傷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可以根據(jù)受傷害職工提供的證據(jù)或者調(diào)查取得的證據(jù),依法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法律依據(jù)】《工傷認定辦法》第十七條,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用人單位拒不舉證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可以根據(jù)受傷害職工提供的證據(jù)或者調(diào)查取得的證據(jù),依法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引用法規(guī)
[1]《工傷認定辦法》 第十七條
二、工傷認定條件是什么,上下班途中,下班途中工傷認定標準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六條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在合理時間內(nèi)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jīng)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時間內(nèi)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三)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時間內(nèi)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豆kU條例》將“上下班途中”發(fā)生的交通事故納入應當認定為工傷的范圍?!吧舷掳嗤局小痹瓌t上是指職工為上下班而往返于住處和工作單位之間的路途之中,但根據(jù)社會生活的實際情況,職工不一定只有一處住所,因工作性質(zhì)的不同,其工作場所也不一定只有一處,而既使住處和工作場所僅有一處,職工往返于兩地之間也不一定只有一條路徑可供選擇,因此只要是在職工為上下班而往返于住處和工作單位之間的合理路徑之中,即應該認定為“上下班途中”。由此,對于“上下班途中”的理解不能過于機械,不能理解為最近的路線,不能理解為職工平常較多選擇的路徑,更不能以用人單位提供的路徑作為職工的上下班路徑?!吧舷掳嗤局小币暈楣ぷ鲿r間和工作場所的一種延伸,作為勞動者而言,“上下班途中”依然是其工作狀態(tài)的一種開始或者繼續(xù),是勞動者在享有正常的勞動就業(yè)權利或者休息休假權利后由工作場所到住宿地必然要發(fā)生的一個地點轉(zhuǎn)換過程。《工傷保險條例》將“上下班途中”發(fā)生的交通事故納入應當認定為工傷的范圍,體現(xiàn)了對基本人權的尊重,是對勞動者提供勞動保護條件、維護勞動者正當權益的必要?!吧舷掳嗤局小敝饕侵干舷掳嗟臅r間、路線以及目的地的合理性。如果三者關系不合理,如從單位到住宿地所使用的時間超長,或者選擇了南轅北轍的路線,或者途中另辦私事等,則可能不予認定為“在上下班途中”。反之,如果三者趨于合理,則可支持其處在上下班過程中。因此,對“上下班途中”工傷情形的認定,不能失去合理性的基礎。而該合理性的判斷,應當有一個“度”,即根據(jù)日常生活習性,能夠被大多數(shù)人所接受和認可。以上回答沒解決問題您的問題,可以到聽律網(wǎng)網(wǎng)咨詢。引用法規(guī)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第六條
三、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而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時,怎么辦
1、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2、用人單位不承擔舉證責任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可以根據(jù)職工及其近親屬提供的證據(jù)或者自行調(diào)查取得的證據(jù),依法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用人單位逾期未進行事故報告或者未申請工傷認定,或者不能舉證的,在此期間發(fā)生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四、沒有勞動合同的工傷認定怎么辦,工傷認定書是怎樣
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jīng)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后,再申請工傷認定。沒有勞動合同的工傷的認定只要能提出證明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的資料就可以。《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guī)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醫(y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yè)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yè)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引用法規(guī)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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